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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劳动合同法检查瞄向新目标
发表时间:2008-10-29 作者: 来源: 中国劳动网 【字体: 正常

  记者从青岛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,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,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特别是现代服务业、校园产业、劳务派遣单位的用工行为和劳务派遣行为,青岛市将在前期全市《劳动合同法》专项执法检查基础上,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,再集中一个月时间,在全市开展新一轮《劳动合同法》专项执法检查活动。
  据了解,青岛市从今年1月1日贯彻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以来,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制意识不断增强,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有了较大提高,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维护。但仍有少部分企业不遵守《劳动合同法》,有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有的不给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,还有的克扣劳动者劳动报酬。为此,我市从9月10日至10月10日,在全市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,重点检查了全市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、建筑施工、餐饮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,有效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,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  与上次检查不同的是,这次专项检查,青岛市将重点对各区市辖区内的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、金融、IT产业及校园产业等用人单位,以及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情况;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;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、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、工资支付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;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情况;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;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并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加以规范,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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