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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出台
发表时间:2008-11-06 作者: 来源: 中国劳动网 【字体: 正常

  《温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》实施细则日前出台,具有市区非农户籍(其中“农转非”人员应满2年,外地迁入本市人员应满5年)、未享受养老保障待遇、年满60周岁(含)的市区居民,可根据《细则》规定,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,自愿办理参保手续。
  《温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》已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,参保的老年居民,每月只需缴纳200元,就可领到每月350元的保障金。为确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顺利开展,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日前制定了“实施细则”,在参保登记、缴费办法、待遇计发、资格认证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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